寫在前面:
 得知你要結婚的消息我真的很為你高興,無論之後我回憶起的事情有多難過
 如果已經遺忘的,請你遺忘它,也請別往下看
 繼續幸福的向前走吧...那是你應該走的路

27
人 容易遺忘自己給過的傷害
卻無法忘記曾經被畫下的傷痕
這句話 當然也包含我在內

國二到研二,11年
同學會,去過也有4.5回
那年寬寬挽住我的手,說最快樂的還是國中的時候

星宇的憤怒超乎我的預期,雖然我不知道那是否發自內心
每當我提起欺負我的那些人,星宇都會這樣
星宇說那不是我的汙點,那不是我的錯
我只是被害者

霸凌,這一年來很夯的詞,卻不是老新聞
有多少學生,被自己的同學欺負,而無法遺忘
又有多少老師,能像過去那樣有威嚴的,去保護這些孩子
最後的我,是被保護下來的,命運的巧合
無法遺忘的那天
不再信任"人"的一年

11年了,已經11年過去了
該遺忘了吧?多少次這樣告訴自己
我跟星宇說:如果因為這樣記恨不去感覺自己很幼稚
      搞不好別人早就忘光光了
星宇回我說:但是有一個人沒有辦法忘記
我傻了,不知道怎麼回他,只能乾笑兩聲說
誰叫我是被欺負的那個

很幼稚吧,很小心眼吧
被圍著罵,日記被念,被另眼看待,被嘲笑
而沒有一個"朋友"願意為我站出來說話
我努力著進著一個屬於"風紀股長"的責任
我錯了,我知道
我不應該這麼嚴格
我不應該這麼一板一眼
屬於這樣的"正常人",我不會
所以你們教我了,而我牢記在心中
至此,沒有遺忘
那宛如利刃般一刀一刀科在記憶深處
至今仍一次再一次的出現在日記之中

應該遺忘了,早就該忘記了的 加害者
始終沒有聽到一句道歉的   被害者
我該遺忘嗎?選擇寬恕?
加害人完全沒有罪惡感的罪孽,還有寬恕的存在嗎?
那麼,屬於我的救贖,又在何方?

無法甩開的那一年
11年後依舊清晰可見
被撕毀的麻呂,仍靜靜躺在我的資料夾裡,作為痛苦的證據
我無法丟棄,縱然連自己也嘲笑自己的幼稚
但那是我生命,我靈魂的一塊
沒有光明的漆黑,骯髒的證明

如果說人遇到事情當下的反應是最真實的,那麼我寧可相信我的善良
相信我自己沒有恨,因此我祝福你
相信我沒有恨寬寬,所以我說"沒錯"
在我的國度裡,孩子們都是那麼善良,為了愛著自己深愛的人
所以,也請你幸福

屬於被害者的,除了一句道歉外,沒有救贖
剩的,就讓Cronos(克羅諾斯)去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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